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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網頁制作教程:CSS語義化的類名
編輯:CSS進階教程     

(譯者注:你是否還在用”layout-985″”redBg”的類名?你是否很糾結定義什麼類名? Chris Coyier提出了”描述而非定義”。他舉例了一些常用的類名,是否語義化,給出了自己的判斷和理由。但是在某些場景,如大公司,考慮到簡潔和方便維護,語義化要做一些犧牲。)

語義總是個火熱的話題。有些人時時刻刻在追求語義化,有些人教條地執著於它,而有一些人不知道這究竟是什麼。

我認為語義像標簽、類、ID、屬性(描述而不是定義內容)一樣和HTML密切相關。我們用典型的例子來描述。

糟糕的語義:

1 2 3 4 5 <;div class="article">; <;div class="article_title">;Smurf Movie Kinda Sucks<;/div>; <;div class="the_content">;Not surprisingly, this weeks release of <;div class="darkbold">;The Smurfs<;/div>; kinda sucks.<;/div>; <;/div>;

好的語義:

1 2 3 4 5 <;article>; <;h1>;Smurf Movie Kinda Sucks<;/h1>; <;p>;Not surprisingly, this weeks release of <;b>;The Smurfs<;/b>; kinda sucks.<;/p>; <;/article>;

不管你是否准備好迎接HTML5,當你需要一個HTML元素來定義文章,那麼article標簽比div加上類名article好。文章的標題成了header內容變成鍛煉,加粗但不強調的標題變成了加粗的標簽。

但是,並不是所有的都這麼簡單。我們來看看一些類名的對比,關於語義或不語義我提出了我的觀點。

1 <;div class="column_1">;<;/div>;

非語義化。這是典型的例子,幾乎每個CSS柵格框架都用這類的類名來聲明柵格。不管是”yui-b”、”grid-4″或者”spanHalf”,這些都更像是定義,而不是描述該內容。所以,我覺得這些都不是語義化的類名,但是我同時覺得,在基於浮動的柵格系統布局中,我們沒辦法廣泛地避免這點。

1 <;div class="footer">;<;/div>;

語義化。footer是個抽象的內容,但是在Web設計中,已經被賦予了一定的意義。它是置於網站底部的模塊,通常包含導航,版權,作者信息等等。這個類名包含這麼一組信息,而並沒有描述它的內容。

如果你准備迎接HTML5,那麼footer元素是更好的選擇。對於所有的HTML5元素都是如此。(頭部header,而側欄應該用aside等。)如果你還沒使用HTML5(你最好有個很好的理由),那麼最好使用同等的類名。

1 <;div class="largeText">;<;/div>;

非語義化。這是在定義,為什麼文本會是大的?來突出顯示?那麼”standOut”或“callout_text”會好一些,因為在下次改版的時候,你可能會選擇另外的方式讓這個文本更加的突出,而不是文本更大,那這個類名看起來就不會太尴尬。

1 <;div class="priority-2">;<;/div>;

語義化。我和MailChimp的Jason Beaird 和Aarron Walter談過這點,他們就是這樣聲明不同層級的按鈕(類名更多的用”p1″..”p5″之類的)。更高曾記得按鈕可能是更亮更大,而低層級的按鈕可能是混於內容之中,比較平淡。不使用內容本身的樣式來聲明層級,就是語義化。這和h1、h2、h3的道理一樣。

1 <;div class="copyright">;<;/div>;

語義化。如果每個類名都這麼簡單就好了!這個可以用於包含“tweets”、 “pagination”或“admin-bar”的模塊。這最後的一個”admin-bar”或者應該叫”admin-nav”,在Theoretical Redesign Future裡面提到,這不應該再是bar。

1 <;p class="introp">;<;/p>;

非語義化。Dave Rupert有一次開玩笑說,這是他最喜歡的類名。定義頁面第一段的特別的樣式,這是很常見的場景,就好像概覽,把觀眾吸引到內容上。

如果你要很好的浏覽器支持,你可能會需要一些類名,我覺得”intro”比”introp”會更好一些(不要使用元素的名字)。更好的方法是,使用樣式來針對第一段如article p:first-of-type或h1 + p。

1 <;div class="clearfix">;<;/div>;

非語義化。這是個非常常見的類名,這是個清浮動的技巧,該元素包含它的子級浮動元素,不讓它崩潰。但是,這個類名跟它的內容毫無關系,不可避免地不語義。Dan Cederholm推薦一個感覺比較好的類名”group”來替代(詳見他的書 Handcrafted CSS)。對我來說,考慮類名的語義化,這個元素包含很多的元素,所以成為”group”(描述而不是定義)。

1 <;div class="left">;<;/div>;

非語義化。在後續版本中,你可能會把它放到右邊,太過特征化。

1 <;div class="success">;<;/div>;

語義化。 這在混合詞匯中用得很好,混合詞匯的類名,其中一個詞是描述內容,而另外一個是描述內容的狀態,如”success message”,可以代表如”您的文件已上傳”之類的信息。如果信息是”上傳文件出錯”,那麼類名可以變成是”fail message”,然後有對應的樣式。

1 <;div class="plain-jane">;<;/div>;

非語義化。這個類在定義某部分的內容應該有著不同的樣式。“plain-jane”想用來描述”normal”或”regular”。理想的情況是,CSS應該寫得更好,你不需要定義一個”regular”的樣式,而是通過繼承來實現,而對於那些更加突出的內容則用特別的樣式。

1 <;div class="entry-unrelated">;<;/div>;

非語義化。Readability,是個Web 應用程序,可以調整格式並網頁保存,便於閱讀。它使用這個類名來定義那些不需要包含在保存的網頁中的元素。我這裡說它不語義的原因是,這個類名在描述”不是什麼”而非”是什麼”。我希望有個其它的類名來表達這個目的。就如link當中的rel=nofollow,而不是內容。

1 <;div class="hyphenate">;<;/div>;

非語義化。定義內容的行為,而不是描述它是什麼。

1 <;a class="link" href="#">;<;/a>;

非語義化。鏈接不需要定義為鏈接,它本身就是一個鏈接,所以,這是不必要的。如果這個類名要定義的內容是要區別於其它的鏈接,那麼用描述型的方式會好一些,如”book-link”或者(尚有爭議的)”button”。

然而,在某些實際情況下。。。

讓我們看看你有兩種文章樣式,你要分別定義它們。Movie Reviews 有藍色背景,而Breaking News 有紅色背景以及更大的字號。

一種方式是這樣:

1 2 3 4 5 6 7 <;article class="movie-review">; ... <;/article>; <;article class="breaking-news">; ... <;/article>;

另一種方式是這樣:

1 2 3 4 5 6 7 <;article class="blueBg">; ... <;/article>; <;article class="redBg bigText">; ... <;/article>;

如果我們有個投票,讓大家選哪個更加語義化,我打賭,一定是第一個贏了。它實踐了這個理念:描述而非定義。第二個的類名定義了藍色背景等樣式。讓我們假設Theoretical Redesign Future™不是理論上的而是實際的。設計Movie Reviews的樣式變成了綠色背景。那麼類名blueBg顯得不適宜了。然而movie-review是完全沒有問題,你只需要對它的樣式進行屬性或屬性值的修改就行。

但是這也並不代表第一個總是對的,要看實際情況。假設這個藍色應用在網站的很多地方,可能是頁腳或者側欄的樣式,那麼你會這樣寫選擇器:

1 2 3 4 5 .movie-review, footer >; div:nth-of-type(2), aside >; div:nth-of-type(4) { background: #c2fbff; }

這樣很方便,因為你只要定義顏色一次。但是也可能比較復雜,就是每個選擇器又有它單獨的一些樣式,所以它們要分開,或許你會用另外的方法如下把選擇器分開寫: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movie-review { background: #c2fbff; /* Plus other stuff */ } footer >; div:nth-of-type(2) { background: #c2fbff; /* Plus other stuff */ } aside >; div:nth-of-type(4) { background: #c2fbff; /* Plus other stuff */ }

這樣CSS文件會比較有組織(不同的內容部分對應不同的樣式區塊),但是前提是重復聲明的代價。在CSS Summit上,Nicole Sullivan的一個演講中,她提出大公司聲明同樣的顏色有上千次,但是沒人用blueBg之類的類名。或者,你可以使用mainBrandColor或者secondaryFont來定義。我理解的是,這就是OOCSS。犧牲了語義化,為了更大的好處(代碼更加簡潔)。

希望看聽到你們的觀點。對於語義或不語義,是否重要,你們一定有很多的不同例子和不同的看法。

原文:What Makes For a Semantic Class Name?作者是Chris Coy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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