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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script面向對象編程
編輯:JavaScript綜合知識     

Javascript是一門很靈活的語言,允許我們模擬面向對象編程中的很多機機制。在JS中充分使用面向對象設計思想,可以極大限度的提升代碼重用、降低模塊間的偶合、更好的邏輯分層與並行開發。下面分幾個步驟簡單談下我的理解。

一、數據類型與包裝類

包裝類 …… 類型名 …… 常見值 …… 分類

Number …… number …… 123.123 …… 基本數據類型

Boolean …… Boolean …… truefalse …… 基本數據類型

String …… string …… “hello world!” …… 基本數據類型

Object …… object …… {}[] …… 復合數據類型

Function …… function …… function(){} …… 特殊類型

…… undefined …… undefined、未定義  …… 小數據類型

…… null …… null …… 小數據類型

         內置類型與本文關系不大,不列出。

二、引用類型與值類型

引用類型:object function

值類型:numberbooleanstringnullundefined

三、new function(構造器)與prototype(原型)

關於prototype的設計模式就不多說了,網上很多介紹,以一個例子介紹一下js中使用new構造對象的過程。

function classname(){this.id=0;}   var v=new classname();

當使用function構造對象時,進行以下流程:

1、 查找classname的prototype,並進行淺拷貝。

2、  綁定this指針到拷貝來的對象。

3、  將this.constructor屬性設置為classname。

[注:其實classname.prototype.constructor的值也被設置為classname,第六部分會說明]

4、  執行用戶{}中的代碼。

5、  返回this指針賦予左值v。

四、實現面向對象的三個基本特征

1、 封裝

封裝這個大家都明白,在js中,重點在於訪問權限。在其他原生支持面向對象語言中,一般支持public、protected、private三個關鍵字來控制訪問權限,但在js中,我們只能依靠復雜的作用域關系來控制:

function classname(a){

        var uid=a; //uin為模擬private,作用域為{},外部無法使用

        this.getuid=function(){return a;} //為uid提供一個外部只讀接口 obj.getuid();

        this.setuid=function(val){a=val} //為uid提供一個外部可寫接口obj.setuid(5);

this.id=uid; //id為模擬public   obj.id 使用

}

classname.prototype.func=function(){}; //模擬public方法 obj.func()調用

classname.stafunc=function(){}; //模擬靜態方法 classname.stafunc()調用

var obj=new classname(1);

[!]非常需要注意的就是,因為function是引用類型, classname.prototype.func是所有對象共享的一個function對象(每個對象僅存著引用),因此對象規模不大。而使用this.getuid和this.setuid為定義一個function,因此每個對象實例都會存一份,如果放肆使用這種方法,會造成對象規模龐大,影響性能。個人認為模擬private變量的意義不大。

[!]如果有需求真的需要大量使用this.xxx=function(){}這種情況,在function(){}中的this指針與最外的this指針是不同的,最好在類定義的首行加上var _this=this;,這樣在this.xxx=function(){}中也可以方便使用綁定的指針。

2、 繼承

繼承的實現,主要有2種方法:第一種是使用javascript本身的原型模型,通過給prototype賦值並改變其constructor屬性來實現繼承;第二種方法是不使用prototype,手動實現將父對象的所有屬性方法深拷貝到子對象。比如A需要繼承B,第一種寫法可以:A.prototype=new B();A.prototype.constructor=A; 第二種寫法可以寫一個遞歸,或者使用jquery中的方法extend。另外,如果要實現多繼承的話,prototype就真的好麻煩了(需要依次多個類,還要建空對象來接),第二種方法就比較簡單,依次拷貝即可。一般這種繼承為了找父類方便,可以在對象中加個屬性,引用父類。

3、 多態

函數重載就不說了,都會,檢查參數即可,很靈活。隱藏屬性就是直接賦值undefined。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打算繼承B類的prototype,一定要建一個空對象來接,否則的話,你給類寫方法的話,相當於直接修改了prototype,就算不寫方法,你最後修改constructor時也會造成繼承鏈錯亂,接個空對象很容易:

function temp(){};

temp.prototype=B;

var obj=new temp();

這樣再讓需要繼承B.prototype的類繼承obj即可,即便修改prototype也不會影響到B。而且也不像繼承new B()那樣浪費很多空間。

五、深拷貝與淺拷貝

這個和其他語言中沒什麼區別,淺拷貝就是直接拷貝,遇到引用類型或類類型不再深入。深拷貝則是根據類型判斷,進行遞歸拷貝。

六、prototype.constructor

這個值主要是用於維護繼承的原型鏈。一篇文章已經寫的非常詳細,請參考:http://bbs.51js.com/thread-84148-1-1.html

七、JS的面向對象開發

由於我不是前台開發人員,見過項目有限,僅談自己的經驗。

我開發過的B/S,常用兩種架構,一種是以CGI為主,由後台語言去生成HTMLJS僅僅做一些用戶交互,ajax通信等。另外一種是使用MVC,後台語言僅僅生成JSONView層完全由JS組件在客戶端實現。後者一般大量使用面向對象的思想進行編程,將組件封裝成類,將JSON傳入構造函數,再由控制器或布局組件Add進來。由於組件可以重用,在開發後台管理系統、JS游戲上,效率還是很可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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